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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 评先树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1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风建设,现就我校开展2019-2020学年评先树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优秀班主任通知另行下发。

二、评选对象

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入学时间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依据

《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方法》《德州学院奖学金评定管理条例》《德州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一)学习、选拔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7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先树优相关规章制度,使学生了解评先树优工作的要求和做法。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评选出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

(二)公示阶段10月27日至10月29日)

评选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校审核、审批(10月30日至11月1日)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名单,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五、名额分配

1.综合奖学金、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名额是根据学生数及院级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排名所分配的。

2.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原则:同年级本专业人数在20-60人之间(含60人,不含20人),则奖励第一名;同年级本专业人数在60-150人之间(不含60人,含150人),则奖励前两名;同年级本专业人数在150以上(不含150人),则奖励前三名;同年级本专业人数不多于20人,则并入同年级其他专业评选。专升本并入同年级本科统计。

六、评选方式与报送材料

1.评选方式:为进一步推动学生工作信息化进程,本次评先树优工作全部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学生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和报送、学校审批等程序均通过学工系统开展。

要求各学院尽快熟悉学工系统操作流程,确保评先树优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知学生尽快完善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银行账号必须为学生缴纳学费时使用的缴费卡奖学金发放至学工系统内学生填报的银行账号。

2.报送材料

请于10月27日将评审报告(电子版,主要包含评选依据、评选程序、评选结果等)发送至学生处邮箱dzxyxgb@126.com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评先树优工作正向激励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在广大学生中间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风建设。

评先树优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先树优工作程序和要求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评先树优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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