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21年校内事务助理的通知
各学院:
实施“校内事务助理”制度是我校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依托,积极搭建育人平台的具体举措。自2010年开始,我校开始实施“校内事务助理”制度,至今已招聘11届共2084名学生校内事务助理。校内事务助理协助相关部门、学院从事有关事务管理工作,强化了学生职业道德、实践能力、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培养,增强了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意识、能力。根据《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实施办法》(德院字[2020]82号)有关要求, 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有关部门设置“校内事务助理”岗位,现对岗位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2.岗位职责:协助相应部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处理日常事务。
3.岗位遴选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4.招聘对象:
(1)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踏实肯干,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在读期间未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处罚。
(5)德州学院2020级、2019级学生。
(6)各部门招聘具体要求见附件1.
5. 岗位考核与认定:
由设岗部门根据学生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指标给予考核。对岗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并报学生处备案;对岗位考核合格者,获得综合教育学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校内事务助理认定证书,对岗位考核优秀者获得“优秀校内事务助理”荣誉称号。
6.招聘形式:
学生根据意愿填写申请表参加招聘。
7.招聘程序:
(1)5月25日-6月5日,学生填写《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申请表》(见附件2,可附上展示自己能力与特长的作品或成果复印件);
(2)请各学院指派专人做好本次校内事务助理招聘的宣传、动员工作,6月4日周五下午14:00-18:00及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由个人将纸质版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附件2、3)统一报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门前的招聘摊位(一式两份),电子版(附件2、3)发至邮箱:dzxyxsgzc@163.com。
(3)各部门组织的面试和答辩时间将会在招聘现场所进的QQ群中另行通知(请大家注意扫码进群),合格者聘任为校内事务助理,并颁发聘书。
附件1:2021年校内事务助理需求表.xlsx
附件2: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申请表.doc
附件3:校内事务助理申请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