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学费代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或代偿对象:
在校生:入伍前在我校就读
毕业生:在我校毕业后入伍
补偿或代偿标准:
补偿在读期间所缴的学费(不包含住宿费、生活费、学杂费、网费等等)
2022年以前入伍的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2022年及以后入伍的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所需材料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意:银行卡信息必须是本人银行卡,银行名称具体到开户行,对学费不清楚的一定要和财务核对。
每年暑期开学后至10月20日左右办理,过期再提交申请的将顺延至下一学年补报,补报年限不受限制。
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费补偿
补偿对象:
第一类:退役复学: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保留学籍并成功入伍的学生或曾在我校就读但未毕业退役后回到我校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二类:退役入学:退役后参加高考或者单招考试考入我校的学生
补偿标准:
补偿退役后回校在读期间所缴的学费(不包含住宿费、生活费、学杂费、网费等等)
根据学制,2022年前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每人每年不超8000元;2022年及以后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所需材料:
退役复学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退役入学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退役复学学费补偿,当年10月25日之后提交申请的,将顺延至下一学年补报,补报年限不受限制。
退役入学学费减免,每年秋季开学后接受办理,仅可申请当前学年学费资助,当年10月25日之后提交申请的,将顺延至下一学年补报,且仅可补报上一学年学费资助。过期无法补报。
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由学生一次性申请,学校逐年报送。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
资助标准:
1650元/人/学期
学生办理完退役减免学费手续后学生处自动上报,未及时办理退役减免学费手续的学生需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复学证明(退役入学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到学生处去117报备,核实无误后统一上报。
其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需前往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方为生效;
退役复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需前往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方为生效;
退役入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需前往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方为生效。
入伍补偿或者退役减免学费由辅导员统一代办,联系不到辅导员可联系所在学院办理。最终将材料报送学生处117.
申请表获取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
2.点击页面右部分的“应征报名(男兵)”;
3.点击页面左端“打印报表”
4.进入“打印报表”后,点击“往年报表打印”;
5.点击该页面中最新年份的“查看应征详细”
6.点击右上方“申请补偿代偿”;
7.仔细填写页面信息后点击“提交”,非必填项可不填;
8.账户信息只能写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信息,提交完成后,点击页面左侧“往年报名信息”,点击页面右上方“下载打印报名表”;
9.跳转后点击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10.进入后滑动至页面最下端,点击“下载表格”,即可生成PDF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