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实施办法》(德院字[2010]43号)有关要求, 现对“校内事务助理”岗位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
2.岗位考核与认定。
设岗部门根据学生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指标给予考核。考核合格者,获得综合教育学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发放校内事务助理认定证书;岗位考核优秀者颁发“优秀校内事务助理”荣誉称号;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3.招聘程序
(1)学生填写《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申请表》(附件2,可附上展示自己能力与特长的作品或成果复印件)交至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门前招聘会现场。电子版发至QQ邮箱:1741295023@qq.com。
时间:10月1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 - 5:30。
(2)各部门组织的面试和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合格者聘任为校内事务助理,并颁发聘书。
(3)请务必将通知传达给学生,做好校内事务助理招聘的宣传、动员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8日